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湘办发电[2007]108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办发电〔2007〕1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冻结期间,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调整机构设置、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机构编制部门要对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认真、系统的调查研究,形成我市机构改革的思路和方案。各地各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为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全面启动作好前期准备。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