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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碧仁在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布置会议上的讲话

2011113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129号)要求,布置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为下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好基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党和国家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继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今年3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明确指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通过改革体制、转变机制,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中央要求,到2020年,要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这次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关键点,是要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一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管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事业单位要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三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关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既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基础的基础,也是整个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类别的科学划分,关系到改革其他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为此,今年5月,中央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24号),对清理规范工作作出部署,并就清理规范的范围、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总之,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有利于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中央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129号)对这次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内容、步骤和进度等作了明确要求。市编委将出台郴州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在清理规范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关于清理规范的范围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范围很广,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不仅要对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而且要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登记、各单位自行设立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级事业单位,也要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在事业单位登记局登记,不纳入此次清理规范范围。

需要强调的是,此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与行业改革相衔接,比如目前文化体制改革中正在进行的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等。对行业改革方案已经明确转企,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撤销或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序列、核销了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不纳入清理规范范围;但行业改革方案明确转企、未核销机构编制的事业单位,要纳入清理规范范围,下一步要按转企方向改革。

(二)关于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清理规范工作包括机构和编制两大方面,不仅要对现有各类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摸清底子,分清情况,而且要在进行清理的同时对事业单位加以规范。在机构方面,要对机构调协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分别予以撤销或整合。应予撤销的机构主要包括: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应予整合的机构主要包括: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等。在编制方面,要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应予撤销的机构,其人员编制予以核销;事业单位已转制为企业的,其事业机构和编制予以核销,并注销其事业法人登记;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要相应核减编制。要实行严格的事业编制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现有超编人员要逐步消化。可见,此次清理规范事业单位,不仅仅是简单的摸个底、填个表,而是要有实质性的动作,做到边清理边规范,在清理中进一步规范。

从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比较严格和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情况变化,有的事业单位批准成立后没有组建,没有开展工作,实际上是在空转;有的事业单位已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没有及时办理核销机构编制手续;还有的事业单位没有经过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登记、部门自行设立等等。这次清理规范,要求对这些单位提出进一步规范的意见。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哪些机构要撤销,哪些机构要整合,哪些编制要调整,提出调整规范的具体方案。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与事业单位科学分类结合起来进行。在清理规范过程中,要对各类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进行研究,开展模拟分类工作,为下一步分类改革打好基础。对于分类改革中需要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可以认真进行研究,但此次不作调整。比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能否通过清理规范转为行政机构,应由财政补助但目前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能否调整为财政补助单位,等等,在清理规范时要进行研究,但解决这些问题要待下一步分类改革中进行。

(三)关于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按照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推进的原则来开展。全市清理规范工作从今年11月份开始,到今年12月中旬基本完成。市直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由市委编办负责,按照制定方案、审核批复、组织实施、检查验收4个步骤进行。县市区的清理规范工作由县市区编办牵头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及方法步骤等,请各县市区按要求认真落实。

三、对清理规范工作的要求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这里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利益调整,涉及众多人的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改革的成效,还会引发社会矛盾和动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对改革的统一领导,市里成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向力力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评、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廖跃贵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编办牵头,负责具体工作。清理规范工作标志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际上已经启动,从一开始就要予以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要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我国现行事业单位规模庞大,类别繁多,差异很大,情况十分复杂;清理规范工作本身政策性很强,要求也很高,而且会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对此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既要有决心、有信心,又要积极稳妥、精心筹划。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在制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时,要认真学习和吃透中央及省里的精神,准确把握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出发,使制定出来的工作方案尽可能科学一些,针对性强一些。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关注热点,攻克难点,严格把握相关政策,注意研究和妥善处理清理规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有关具体政策的理解和处理,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文件的精神和口径进行解答和处理,一时把握不准的可以向市委编办提出来,统一研究后再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要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情况不同,有的多,有的少,有的复杂,有的单一,清理规范工作面临的难度也各不相同。不论什么情况,都要保证质量和进度,做到工作实、底数清、问题准、情况明,统计分析要精准,实施规范的意见有操作性。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按照要求,研究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意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按时间要求报市委编办。要抓紧开展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质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届时,市委编办将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清理规范情况,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报告。

四是要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清理规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清理规范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不得盲目扩大编制,不得突击进人、提拔干部。还要做好相关保密和稳定工作,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市委编办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要加强调研,及时沟通。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复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情况和问题。市委编办将加强调研和分类指导,主动与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系和沟通,跟踪和掌握工作进度,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认真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同时,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宣传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多做统一思想、释疑解惑工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理规范工作,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打下好的基础。

 

 

 

稿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cz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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